近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杭州市專利試點、示范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將于5月1日開始實施。
新修訂的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杭州市專利試點企業和示范企業復核周期與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浙江省專利示范企業復核周期保持一致,均為三年;二是杭州市專利試點企業且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為認定“杭州市專利示范企業”的必要條件;三是專利技術產業化是企業專利工作重中之重,本次修訂結合杭州實際,科學制定專利試點企業和示范企業認定管理指標體系;四是更加凸顯高價值專利組合的作用,進一步完善產品獲得中國專利獎、浙江省專利獎和“市長杯”高價值知識產權創新創意大賽獎專利折算得分規定;五是本次修訂還體現了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大市場監管機構改革最新要求,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商事制度改革、信用監管、企業監管等諸多法律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