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專利申請,是指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申請,以將發明創造向社會公開的方式,換取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占權的制度。通過授予專利權給予發明創造以法律保護,能夠進一步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科技創新。但是,專利申請日前技術方案保護工作的好壞,往往決定著專利的穩定與否。
(網絡配圖與案件無關)
案情簡介
2019年10月12日,某專利權人(以下簡稱“請求人”)向蘇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保護中心”)投訴高新區某家具店(以下簡稱“被請求人”)侵犯其4項家具外觀設計專利,并現場提交了侵權證據材料。隨即,保護中心成立合議組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于當日前往被請求人處送達材料,同時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并制作調查筆錄。
2019年11月17日,合議組組織雙方進行口頭審理。在口頭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主要在于,被請求人提供的公證文書中的證據材料(請求人發布的抖音視頻作品、公眾號發布的信息、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以及個人聊天記錄)能否作為現有設計抗辯的依據。
口頭審理結束之后,被請求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對涉案4個外觀設計專利提出專利無效申請。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依據被請求人提交的公正文書(口頭審理中提交)以及部分補充的證據,于2020年6月10日宣告4項外觀設計專利權全部無效。最終,4個案件以請求人主動申請撤案而結案
典型意義
《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本案中4個家具外觀設計專利,請求人在申請日之前就已經通過網絡(抖音視頻、微信公眾號、微信朋友圈及微信個人聊天記錄)的形式對外發布專利產品信息,能夠明顯看出用戶發布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銷售或者推廣產品,符合產品銷售廣告的性質特征。據此,可以認定產品從發布之日起就處于對社會公眾公開的狀態。因此,最終導致其4項外觀設計專利喪失新穎性,并最終被專利復審和無效審理部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辛勤付出而申請的專利,最終竟因自己的提前公開而被無效,可謂“功虧一簣”
本案不僅是現有設計抗辯成功的典型案例,同時也是當前網絡技術高速發展背景下網絡侵權證據收集與認定的參考案例,對專利權人在今后專利申請與維權方面具有很好的現實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