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件選材很好,“調審一體化”機制體現了保護中心的幾大工作特點和工作創新舉措,劇情涉及維權援助、糾紛調解、司法確認等重點工作,主題突出,協同保護成效好。
本案件商標糾紛涉及國內外商標注冊或搶注,案情相對復雜。前期,當事人對海外商標注冊相關知識不是很了解,也不具備有效應對商標搶注的能力,在糾紛解決過程中,經保護中心協同法官一同向當事人釋法,才得以讓糾紛順利解決。
本案件有多個值得借鑒的地方,第一,在立案前進行訴前調解,有助于加速糾紛處理進程,同時也體現了當地“調審一體化”機制的特色;第二,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宣讀調解注意事項、組織進行證據交換查閱,在當事人情緒激動時,以理服人去平復當事人情緒,使整個調解過程循序漸進;第三,在雙方當事人無法面對面交流時,調解員又通過背靠背調解,調解過程中以法服人,耐心向當事人解釋商標侵權相關法律知識,還有輪值法官普法,調解方式新穎,調解效果明顯,最終15天解決此糾紛,對于海外糾紛應對來說,這個時間相當之快,維護了權益也降低了風險,具有典型意義;第四,最后調解員還代當事人為其調解協議申請了司法確認,使得其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能夠有效保護調解協議的效力,保障雙方遵照執行,避免發生新的矛盾糾紛。
綜合來看,佛山知識產權糾紛調審一體化處理機制系當地實行的具有顯著成效的創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