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保護中心受江北新區法院委托,調解陶某與北京某互聯網公司關于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43起系列侵權糾紛案件。本案中,被告是擁有眾多用戶群的著名互聯網公司,影響力較大。因此,通過調解的方式快速為雙方定分止爭,對于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以及被告聲譽具有重要意義。終尋妙手,架設互通橋梁。本案中,原告起訴書所留的被告電話均聯系不上,被告官網上的電話也撥打不通。正當調解員一籌莫展之際, 南京保護中心獲悉原告與被告之前在某市有過訴訟糾紛。于是,南京保護中心與被告當時的代理律師取得聯系,進而尋找到被告在南京地區的代理律師,經過雙方充分溝通,被告表示愿意接受調解。互利共贏,快速定分止爭。在調解中,原告認為被告的侵權行為主觀惡意明顯,侵犯了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被告認為原告索賠金額過高,轉載圖片的社會不良影響較小,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南京保護中心秉承公心,為雙方架設了互通、互信、互商的橋梁,調解過程中有機融合了法、理、情,通過借鑒之前相似案件的判賠金額,同時對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僅用時7天就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獲得糾紛雙方的一致認可。最終,被告同意立即刪除侵權圖文,停止使用涉案作品,并承諾未取得授權許可,不再擅自使用涉案圖片,雙方就賠償金額也達成了一致意見。
· 典型意義
人民調解是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中的重要一環,具有便捷高效、經濟靈活等優勢和特點,可以有效破解知識產權保護周期長、成本高等難題,是權利人快速解決爭議和維護合法權益的一條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