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請求人浙江迅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請求人”)為發明專利“液囊空腸導管”(申請號:ZL03115803.X)的專利權人。2023年1月,請求人發現被請求人湖南健赫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請求人”)未經專利權利人許可,開始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故向望城區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望城區知識產權局受理該案后,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保護中心”)工作人員接受委托作為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處理。辦案人員進行了現場勘驗,當場調取被控侵權產品健赫重力囊式胃腸管1根。2023年4月7日,該案于保護中心口審庭進行口頭審理,2023年5月16日,望城區知識產權局作出行政裁決,認定被請求人許諾銷售健赫重力囊式胃腸管的行為構成侵權。行政裁決后,保護中心工作人員參與到望城區知識產權局組織的圍繞賠償金額進行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簽訂調解協議。
二、典型意義
(一)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辦理,準確查明事實
本案涉案專利曾獲國家優秀專利獎,案件涉及復雜的技術事實認定,還涉及現有技術比對,保護中心工作人員作為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處理,參與案件調查、口頭審理環節,為本案快速準確查明技術事實、作出侵權判定及現有技術抗辯結論提供支撐。
(二)全面調查被控侵權行為,準確把握Bolar例外
本案為醫療器械審批期間產生的侵權糾紛,是涉及專利法Bolar例外條款適用的典型案例。辦案人員經過多方取證確認了被請求人生產被控侵權球囊胃腸營養管的數量與批次,可證實被請求人系用于申請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尚未實際銷售;但其印制產品宣傳冊,在朋友圈、公司展臺等處的宣傳行為構成許諾銷售。根據專利法第七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其中不包括許諾銷售行為,故被請求人未經許可實施許諾銷售的行為不屬于專利法規定的醫療器械行政審批例外的情形,屬于專利侵權行為。
(三)裁決后對賠償金額調解,徹底化解雙方糾紛
本案涉及復雜的技術事實認定、侵權行為認定及Bolar例外適用,考慮到對案情較熟悉,行政裁決案件結案后,保護中心工作人員參與到案件后續的行政調解中,與辦案人員一起抽絲剝繭逐一解決難點,用情用理地向雙方當事人予以耐心解釋和普法,通過行政調解程序促使雙方對賠償金額達成調解,起到了定紛止爭的有益效果。
| 一级AV片久久精品 | 中文字幕精品亚洲无线一男人 | 亚洲精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中文字视频 | 一本久久久综合精品视频 |